建筑工程学院关于《美术基础I》课程选聘行政职员代课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8-14  浏览次数:次  新闻作者:  摄影:  来自:    责任编辑:杨开云

由于教学工作需要,建筑工程学院现面向全校职员选聘代课教师1名,授课科目为《美术基础I》专业基础课,根据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》根据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,结合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1、热爱教育,敬业爱生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。

2、硕士研究生或者中级以上职称。

3、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。

4、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。

5、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,表现较佳,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。

二、具体条件:

1、具备建筑类、美术类专业相关知识。

2、组织好课堂教学,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和实践任务。

3、能够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、授课、辅导和批改作业,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,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。

三、申请时间要求:

职员申请代课需在2021年8月17日上午12点前提交《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》至学院相关负责人处。

四、试讲内容及时间:

试讲内容:《美术基础I》中的有关章节,15分钟左右。

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

建筑工程学院

2021年8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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