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年暑假放假等相关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6-30   浏览次数:次  来自:建筑工程系    责任编辑:


各单位:

我院2015年暑假即将开始,为确保暑假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秩序,现就暑假放假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学生暑假自2015年7月6日始至8月29日止(7月4日、5日双休日正常休息)。8月30日2015级专升本新生与老生报到注册;8月31日学生(含2015级专升本新生)正式上课;8月31日至9月11日进行老生不及格科目补考;2015级本、专科新生9月1日报到注册。

二、根据学院工作安排,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安排教师及职工的加班和休息,专任教职员暑假原则上自2015年7月13日始至8月23日止(7月11日、12日双休日正常休息),8月24日报到上班(工人按相关单位安排进行休息);各系部要对教师暑假备课提出明确的要求,作好暑假开学后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。8月27日兼职教师报到。暑假期间,教职员工需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若有工作需要,应及时配合。

三、各单位放假前要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假期遵纪守法教育、安全教育等,放假期间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及值班工作。放假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进行安全卫生大检查,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和漏洞,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;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予以整改;一时无法解决的,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严密措施,确保安全。学院将于7月9日(周四)进行全面检查,请相关部门参与检查的人员于当日上午8:50在行政楼大厅集合。

四、有关单位要加强暑假期间在校师生员工的管理和安全教育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,并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师生员工的服务工作,妥善安排他们暑假在校期间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,并教育其遵纪守法。

五、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。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校园保卫、环境保洁工作和留校人员的饮食保障等,合理安排班车运行,确保假期秩序正常。

六、暑假期间,我院将严格执行总值班制度,加强安全巡查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详细准确地填写值班记录,严格办理交接班手续,确保联络渠道畅通,重大事情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。上一值班领导有义务通知下一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按时到岗,各单位主管有义务通知本单位员工按时值班。有特殊情况者,需提前提交书面调班申请,经同意后方可调整。未安排值班的同仁请保持通讯畅通,以随时应对突发事件。各单位请将需要总值班室查岗的值班地点的电话于7月9日(周四)报院长办公室。(需要值班的单位,请将值班人员、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于7月9日前送交院长办公室)

七、暑假期间总值班时间为当日8:00—次日8:00,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离校,晚上须住校。 8:00-12:00、14:00-17:30、19:00-21:00,值班人员须在总值班室值班;总值班表中当天排在前面的第一位教职工须将总值班电话62566808转移本人的移动电话上,确保信息畅通。学院总值班电话:62436138、62566808;保卫科报警电话:62436110。

请各单位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。

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

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

版权所有 2013-2017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    地址:河南省新郑市龙湖镇文昌路1号 邮编:451191 联系电话:0371-62436528 0371-624365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