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工程学院召开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会
发布时间:2026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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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龚潇
复审:刘杰
终审:高燕
摄影:
来源:建筑工程学院
2026年10月26日晚,建筑工程学院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会。会议邀请校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,郑州大学建筑学院张建涛教授作为评审组组长,中原工学院汤士东教授、中原工学院孙玮教授、湖南工商大学徐跃光教授、湖南工商大学陈湘教授作为组员,对该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请进行评审。学院党委书记李松涛、主持全院工作的副院长高燕、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刘杰、建筑学教研室主任房硕、教师代表龚潇参加会议,会议由房硕主持。

会议伊始,房硕介绍了会议目的、参会人员及评审议程。随后,高燕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及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项目的建设情况。接着,房硕围绕专业申报情况作专题汇报,重点介绍了合作院校资质、人才培养方案、课程体系衔接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条件、教学管理、质量保障机制及学位授予相关情况。
在审阅申请材料、听取汇报并进行充分的交流讨论后,专家组一致认为,该专业依托学校既有建筑学专业的办学基础,专业定位明确,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较为合理,中外双方已建立相应的合作管理与教学质量保障机制;师资队伍、实验教学条件及实践教学资源具备一定基础,能够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支撑条件。建议同意该专业通过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,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。
同时,专家组也指出,鉴于该项目于2026年首次招生,尚未形成毕业生及毕业设计(论文)的实际质量评价结果,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外双方课程体系与教学标准的衔接,完善课程实施、教学考核及学分认定的过程性管理,确保人才培养全过程规范、质量评价依据充分。
最后,李松涛书记作总结发言,对各位专家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,并表示学院将认真研究、落实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持续完善专业建设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,进一步深化中外合作办学内涵建设,不断提升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。
此次评审会的召开,为学校建筑学(中外合作办学)专业后续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。学院将以此次评审为契机,持续加强课程体系建设、教学过程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监控,推动专业建设规范化、特色化发展,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建筑学人才奠定坚实基础。